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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維基百科

 

近來國道收費員補助事件爭議不斷,周遭朋友贊同反對各有不同看法。

其中一說提到收費員為一年一聘,本來事前就已經告知這份工作隨時會結束,現在透過抗爭竟然獲得補償,需由國庫支出,全民埋單。

有學者認為是遠通輔導轉置不力,不該由全民埋單。

對此,遠通電收怒斥這是莫須有的罪名!並發文回應:整體轉置工作已經高公局認定及法院判決認定完成契約:遠通電收為協助收費員轉職,已經辦理88場說明會(包含轉置說明、教育訓練、職涯發展輔導等),目前945位收費員中已有近800人領取5個月轉職補償或接受就業安排,另有約150位因已自行就業,或認為就業安排不符合個人期待,甚至完全不回應就業安排,遠通電收難以協助。

 

多方資料看完後發現,高工局簽約時早就告訴收費員這是一年一聘的工作,遠通也給了輔導安置,這群人怎麼還這麼不知好歹?真是令人生氣!

 

但政府決議補償,中時電子報指出,賠償金高達5億多接近6億,遠通負責近2億,政府埋單近4億。真是好大一筆錢!

 

義憤填殷下,也不禁好奇到底我這納稅義務人到底賠了多少錢?雖然數學很爛,但打打計算機,應該還不算太困難。

 

取個整數,將政府負擔的4億除以23百萬人後,得到的數字是:

 

17.3913043

 

…17塊,什麼,原來我損失了買一杯飲料的錢?

 

再仔細想想這樣不對,怎麼可以除以23百萬人,又不是人人都納稅,我在學生時期就沒繳過稅,年紀大的退休長輩們也沒繳稅啊,都是工作中的青壯年族群在納稅。

 

重新找了一下資料後,發現前立委、現任國民黨中央政策委員會執行長蔡正元在2012年的一篇文章中,有引用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資料,根據民國99年納稅

單位是5509478人。這六年來應該有增加些納稅人,政府資料多如牛毛,有人找好了,以這份資料將就著用一下。

 

4億應該除以5,509,478這數字才對,這些人才是真正有在繳稅的納稅人,再打打計算機後,得到的數字是:

 

72.6021594

 

太可惡了!原來我們納稅義務人,竟然損失了一個70塊便當的餐費,怎麼可以這樣,這些錢可以吃一餐耶!

政府在幹什麼?竟然讓我損失了一餐的費用!怒火持續燃燒, 到底公務人員領了多少錢,竟然領了納稅人的錢又辦事不力。

 

不甘損失一個便當的我,繼續在網路上查公務人員薪資表,初等考試(特考五等)月領29,345,週休二日,一天工作8小時,8(小時)x22(天)=176(全月工作時數)

29,345除以176,換算一下每小時時薪高達166.732955

混蛋!每小時納稅義務人付你166.7塊,給你一天8小時處理國道收費員抗爭問題,一天8小時就是1333.6塊,加班還要給你加班費,你竟然讓我損失了72.6塊!

 

等等….

 

一個初等考試公務人員時薪166.7塊,如果他一天其他事情都不做,花8小時來處理國道收費糾紛公文往來、協調會、公聽會….再作成一堆拉哩拉雜的文件,等於我一天就花了1333.6塊在國道收費這事情上。

 

這場抗爭持續了2年,這2年來不知道多少公務員花了多少個8小時在處理這件事?我的媽呀!納稅人們虧大了~

現在政府用72.6塊就讓事件落幕,從此公務員可以做其他促進社會進步繁榮的的事情,不用繼續處理國道收費糾紛,怎麼覺得有點划算?

 

另外,虧最大不是你我這樣的一般納稅義務人,而是遠通電收,我們賠了一個便當錢,他一家公司賠了近兩億,難怪徐旭東要跟總統大聲囉。

賠最多、最有資格講話的遠通都不說話了,我想我這一般納稅義務人沒什麼好講了。

 

或許還有人會說:這不對啊!這筆錢原本不用出的,這些國道收費員是自己不願意接受輔導,或是不適應新工作,於我何干?為什麼我要付這72.6塊?

提出這問題的人可以思考一下,付出這72.6塊後你是否會餓到肚子,如果不會,也還負擔得起,只是基於不願意、不甘心、不高興、不贊同這種的討糖吃的行為。

 

那不妨參考一下這句話:施比受更有福。

 

我們負擔得起這筆錢,表示我們生活過得去,但這些收費員裡面有人生活過不下去,所以才發起抗爭遊行,當中有沒有投機份子,想藉機撈一筆?我無法排除這樣機率,但這樣的投機份子未來日子肯定不會好過,畢竟天理昭彰、報應不爽。時間到了會有他該面對的懲罰,我們不用急著一竿子打翻一船人,認為收費員個個都是壞蛋,都想趁機揩油。

 

參考資料:

蘋果日報:收費員轉置不力?遠通電收斥「莫須有的罪名!」

http://m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60819/931797/

中時電子報:國道收費員補貼 林全:遠通負擔2
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9C%8B%E9%81%93%E6%94%B6%E8%B2%BB%E5%93%A1%E8%A3%9C%E8%B2%BC-%E6%9E%97%E5%85%A8-%E9%81%A0%E9%80%9A%E8%B2%A0%E6%93%942%E5%84%84-215007884.html

蔡正元部落格:75%的所得稅來自薪資所得?是對也是錯!

http://blog.xuite.net/tsaizenyuan1953/wretch/99541648-75%25%E7%9A%84%E6%89%80%E5%BE%97%E7%A8%85%E4%BE%86%E8%87%AA%E8%96%AA%E8%B3%87%E6%89%80%E5%BE%97%EF%BC%9F%E6%98%AF%E5%B0%8D%E4%B9%9F%E6%98%AF%E9%8C%AF%EF%BC%81

公職王資訊網

http://info.public.com.tw/ExamName_Content.aspx?tid=1&nid=60&rid=235

蘋果日報:國道收費員求補償 徐旭東這樣「勸」小英...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60819/931755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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